最近在處理一件合約,這合約是兩年一期的瑜珈課到了該解約的時候了,兩年來每個月繳一筆月費,其實真正去上課的堂數並不多,但是合約就是這樣,簽了就要認栽,即使不上課了,還是認真去面對這張紙,該聯絡的時候絕不會讓對方找不到我。


 


不過我感受到的對方,也就是瑜珈教室並沒有相對的誠意。我在指望一個商業的交易對我示好嗎?還是一只冰冷的合約會對我釋放溫情?抑或服務業的一點專業素養,讓我享有一點被服務的好奇檬子?憑著兩年來的接觸過程,我敢肯定的說在這裡什麼都別多想,唯有按時繳錢就能平靜度日。


 


我曾經拖延了幾個月的繳費,當然生活便不勝其擾;就算按時繳費難得一個禮拜約一次課程的時間,也是躲不過干擾,因為永遠有業務員要推銷新的合約方案,就是鼓勵用某張卡刷多少錢就可以省多少月費之類。我有疑問,既然這麼划算,一開始為什麼不端出來,一定要等我簽了某張合約後,再要我做更約的動作。這就是行銷手法,我並沒有說行銷有錯,但只以私利為出發的行銷方式,令我不舒服。


 


我想是那種不被公平對待的感覺吧!也難怪要有公平交易法存在。一直以來我都被要求要配合這家瑜珈教室的規則行事,可是我也同時發現它本身並不是很有原則在對每一個客人。光繳費方式就花樣一堆,一開始業務員堅持說一定要信用卡繳費,後來我發現也可以到現場繳。因為都沒去上課了想提前解約,客服人員也說了一套只有我才有的專案處理,不過就我所知他們專案處理的案子可多著,因人而異的標準之多說出來令人驚嚇!


提前解約案沒有談成,因為過程數度令我不舒服,說是只有我才有的專案處理,其實我處處覺得被虧待,真正的目的是對方能快速收到錢最重要吧!最後我並沒有接受那極諷刺的「專屬解約方案」,於是合約延續至今,終於到了要結束的一刻了。我因為調職南部無法親自前往辨理,但對方堅持我要出席,又是一番協調,最離譜的是,對方居然要我先轉帳給他,才會傳真解約單給我簽核,這跟詐騙集團有什麼不同,哪一個詐騙集團不是要你先匯款給他呢?跟我談合約,請問這是保障哪一方的權益啊?


 


不甚愉快的解約案尚待解決,竟然還接到該瑜珈教室的業務電話,說我是VIP要給我什麼好處只要我推薦朋友之類的,總之這是再瞎不過的行銷,我一點也不覺得我有被VIP對待,我怎麼可能介紹我的朋友去受罪。如果有稍微用點心的服務業,絕不會搞不清楚他的客戶狀態吧?!


 


我其實可以輕易給出這筆錢,但我一直遲遲不願意匯出,我在看我到底在堅持什麼?我發現我又重蹈覆轍了,世界的層次沒有真正的公平正義,但我又在強求了。這只是一張合約,不走上法庭就是按時給錢,不想受損就是按時去上課,這麼單純,如果偏離了這規則,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根本不需要在這紙合約中加入一些超過遊戲規則的情感期待不是嗎?


 


也許有一些技巧可以讓我占點便宜,或者法律可以提供我些新的解決方案,甚或我可以大吵大鬧上網上媒體去批死它,如果大獲全勝除了一個爽字又怎樣呢?這世界真的有公平正義嗎?其實並沒有,而我懊惱於自己怎麼又回到過去,又成為那個愛追討公平的傻女孩?


 


我想此刻我已經脫離了平安之境,因為一紙瑜珈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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